沈阳市中小企业协会

本协会登记名称为“沈阳市中小企业协会”;英文名称为“Association of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of Shen Yang”,缩写为“SASME”。
本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由沈阳市中小企业、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市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沈阳市中小企业协会

宗旨

坚决拥护中xxx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加强政府与中小企业间的沟通与联系,协调企业与政府、社会、劳动者等各方面的关系,如实反映中小企业的意愿与要求;认真开展面向中小企业会员的服务工作,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业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调查、研究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推广国内外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建立并逐步完善协会与国内外其他协会、商会、组织间的交流合作机制,努力打造优秀协会品牌。

(四)积极开展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事业有关的其他非营利性业务。

会员

本协会由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组成。

单位会员包括依法注册于沈阳市的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和文教、卫生、科研等单位,以及其他法人或者社会组织等。

个人会员包括沈阳市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研究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专家学者等。个人会员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名誉会员包括热心沈阳市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本协会工作的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以及对本协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友人或海外侨胞等。

组织机构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由秘书处与有关部门、会员协商推选代表组成,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会长会议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机关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协会网站

http://www.samse02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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