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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人民政府
崇仁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定边县人民政府
定边县人民政府

定边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三)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工作。(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审批。(五)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向市政府、县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六)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中省市县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及有关领导指示,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并向市上报送处置情况。(八)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九)协助县政府领导指导协调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案件应诉及行政赔偿工作。(十)负责组织县政府承担的中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意见提案以及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十一)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对口的接待工作。(十三)领导、归口管理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十四)负责本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十五)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安市人民政府
大安市人民政府

大安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日常公务活动安排。(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市政府的文电收发、文电督办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市政府印信、文书档案的管理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印章的启用、发放工作。(三)负责协助市政府研究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四)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五)负责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起草各类文稿,完成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文字综合工作;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六)负责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省委、省政府、白城市委、市政府和大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重要批示指示、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督办,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七)负责收集、筛选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及各部门、各乡(镇)提供信息服务。(八)协助信访部门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来访事项。(九)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及相关议案和建议案;负责制定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服务承诺、践诺情况和便民措施情况进行监督。(十)负责办理省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和白城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平定县人民政府
平定县人民政府

平定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