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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常见使用问题和功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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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人民政府
樊城区人民政府

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四)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七)组织办理涉及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执法主体资格审查、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证件的核发及年度审验工作;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区政府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工作。(八)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件,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九)围绕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十)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区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为区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

望江县人民政府
望江县人民政府

望江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⒈文秘科(人事科)负责上级文电收发、分办、送阅、催办、文种审核、文印、归档、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室保密、机要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公文交换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人事管理、机关考勤考绩和机关年终考评工作;负责承办主任办公会和机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⒉行政科负责县政府领导的服务事务;负责办公室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房产、财产、车辆等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大、小型会议的会务和接待活动安排工作;负责因工作需要的来人接待工作。⒊综合研究室负责制定全县政务信息、调查研究工作计划,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印、报送和考评工作;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课题调研和专题调研;负责编印、报送《政务信息》、《政办通报》、《送阅材料》、《调研报告》。⒋综合秘书室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的综合分析,参与县政府有关大型会议材料及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全体会等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协调各秘书做好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指导和安排全县政府系统秘书业务培训工作。⒌县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处理下级来文和指导下级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务督查工作;督办县政府主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及县政府领导批示事项;承办省、市政府目标考核和县人大、县政协的议案、建议、提案等需要县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配合做好全县综合考核工作;负责编发《望江政务督查》。⒍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值班工作,接收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应急事项和文电,负责向上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信息和联络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县长热线电话和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参与处理人民来信、群众来访和组织县长接待日活动;负责网络舆情的办理工作;加强与各专业机构的衔接和协调,加强乡镇和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向县政府和省、市政府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情况,将省、市、县领导作出的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传达给有关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⒎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拟定政务公开安排意见,加强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政府公开办公室汇报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下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日常联系,对有关政策咨询及工作请示进行答复;负责政务公开会务工作的组织、会议文稿的起草和收集。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协助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上级机关以及其他城市和单位的来文来电。(二)研究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单位向区政府的请示,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三)负责旗政府会议的筹备安排、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协助旗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四)负责组织起草旗政府的重要文稿。(五)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提供信息,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六)组织安排旗政府值班工作和政务活动,安排旗政府重要接待活动,组织或参与筹办全旗性的重大活动,协助旗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旗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七)督促检查旗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旗政府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旗政府领导报告;分解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并进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八)负责组织办理省、市、旗人大给旗政府办理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九)协助处理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向旗政府反映的问题,承办驻地部队、单位、院校的协调服务事宜。(十)受理群众通过旗长公开电话反映的问题。(十一)负责全旗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办公室的文秘、信息工作。(十二)根据旗政府授权,负责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方案起草论证和实施衔接工作。(十三)做好后勤事务、安全保卫、机关人事、思想政治、离退休人员管理以及所属单位计生工作。(十四)管理旗政府驻外机构及挂靠、管理单位。(十五)承办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