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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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健简介
厉健 律师
厉健律师男,汉族,出生于1977年。
任职: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工作经历
2002年至今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教育背景
东南大学 法律本科,会计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
荣誉与励
2012年,获浙江省省直律协优秀专业律师-证券业务荣誉称号;
2009年,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
2008年,获浙江省省直律协青年律师未来之星荣誉称号;
2007年,获浙江省省直律协优秀专业律师-公司与证券业务荣誉称号。
社会兼职
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业务委员会 委员
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业务委员会 委员
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执行委员
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与纠纷调处委员会 委员
腾讯网 中国资本市场微博圈 律师
凤凰网股益交流平台 律师
工作业绩
擅长证券民事赔偿、公司、金融、民商事诉讼业务,是全国较早从事证券民事赔偿业务的专业律师之一,致力于推动国内证券市场投资者法律进程。
自2003年起,先后代理证券民事赔偿东方电子案(中国证券民事赔偿xxx案)、港案、杭萧钢构案(2007年牛市xxx案、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榜首)、华盛达案、数源科技案、华闻传媒案、宁波富邦案、彩虹精化案、鲁北化工案等,为国内300余位证券投资者实际经济损失1千余万元,接受、、《国际金融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报》、和讯网、中国网络、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中国》、《法制日报》、《每日经济新闻》、《扬子晚报》、《检察风云》、《青年报》、《xxx财经日报》、浙江卫视、上海卫视、《浙江》、《都市快报》、《中国商报》、《中国经营报》、《经济观察报》等40余家采访。
执业以来,接受新闻采访数百次,就社会热点、个案发表律师观点,积极宣传法制,百度搜索:厉健 律师相关新闻3570余篇。
为阳双飞故意案担任二审人[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改判为死缓,该案例涉及犯罪如何、量刑,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入选《案例选》(最高中国应用研究所编,2005年第2辑)]。
论文著作
2008年,发表论文《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与老鼠屎理论–82位某某港、某港B股股民诉某某港股份有限公司等六被告虚假证券信息纠纷案评析》,收录于《律师经典案例》第二辑(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8年,参编《婚姻与家庭案件律师实务策略》,撰写监护权纠纷、确认收养关系纠纷二章,法律出版社于2008年6月出版;
2009年8月8日,在《证券时报》发表论文 移动加权PK加权平均 效率与公平的权衡;
2010年,发表论文《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一张巨额欠薪单据引发的再审疑案》,收录于《律师经典案例》第四辑(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1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发表论文《会计差错更正不及时 遭行政处罚将加重民事赔偿责任》;
2011年11月05日,在《证券时报》发表论文《敲响内控警钟 防范信披风险》;
2012年5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发表论文《重罪轻判 市场司释出台宜速》;
2012年,发表论文《涉刑民间借贷之抵押xxx合同效力认定》,获浙江省会金融研究会2012年会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