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债券(一期),债券和债券(一期)易

  法规颁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省债券(一期)、云南省债券和浙江省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证券期货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9-5-12

   法规内容

  各会员单位及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商:根据财政部文件(财库57号)和本所有关,2009年省债券(一期)、云南省债券和浙江省债券(一期)(以下简称“本期集合债券”)将于2009年5月15日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双边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集合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77%;利息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2009年5月11日,每年5月11日(逢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2年5月11日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集合债券在本所分开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相应的债券简称、代码如下: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对应质押式回购的出入库申报代码

  2009年省债券(一期)

  09龙江01

  130016

  106016

  2009年云南省债券

  09云南债

  130017

  106017

  2009年浙江省债券(一期)

  09浙江01

  130018

  106018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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