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绪律师事务所
元绪介绍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创建于一九九三年,是四川最早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位于成都CBD的华敏·翰尊国际大厦,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设有金融投资部、公司证券部、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部、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部、国际事务部、民商代理部、刑事诉讼部、质量管理部,并在设有分所,是大型的专业化、综合型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先后被评为优秀青少年岗、诚信执业先进单位、社会稳定先进单位、十佳律师事务所。
精诚为元,笃行成绪是元绪的所训,优质高效是元绪的准则,客户利益最大化是元绪的目标。
元绪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理论精深、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他们中有成都市立法咨询专家、蓉城十佳律师、普法先进个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服务社会稳定先进个人、成都市优秀律师,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在科学的组织机制激励之下,既有专业分工又密切配合。元绪律师可以用英语、德语直接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勤勉、敬业、诚信、专业的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化、行业化的最佳解决方案和专门化的服务;各部门的统一协作,可以整合信息、交流经验、共享资源,充分实现客户利益xxx化。
元绪律师先后担任过、企事业等数百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了上万件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为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了客户广泛好评,赢得了很好的声誉,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为社会的化进程,元绪的所有律师将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 始终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服务旨,以和客户利益为己任, 把元绪律师事务所建设成为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
元绪格言
当法律对你方有利时,则敲响法律;
当事实对你方有利时,则敲响事实;
当二者对你均不利时,则敲响和谐。
元绪荣誉
元绪律师事务所具有下列荣誉和资质:四川省十佳律师事务所,四川省诚信执业先进单位,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成都市优秀青少年岗,四川省会理事单位,四川法制报指定法律咨询服务点。
专业服务
元绪律师事务所参照企业管理模式,结合自身经验,制定了具有国际职业水准的法律服务标准和具有良好质量控制的实务操作规范。业务领域领域涉及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涵盖公司并购与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与反向收购、金融证券和银行、知识产权、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采购与招投标、信息产业、资讯与服务、文化、体育、婚姻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和自然资源、国际贸易、海商与海事、诉讼与仲裁等多个法律部门和服务领域。在传统和新兴的法律业务领域,元绪律师事务所所均已处于法律服务的前沿。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法律服务,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定地委托人的权益。
合伙人
谢佳佐律师:主任,首席合伙人,民商法研究生,成都市十佳律师、四川省优秀律师、四川省政协特邀委员、四川省法工委法律咨询中心立法调研员、成都市立法咨询员、成都市人民研究室行政决策咨询调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保险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65年出生,毕业于西南大学,具有司法部和国家计委确认之律师从事国家基本建设招标投标法律业务资格和律师介入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资格。从业十余年来在社会建立了广泛的社会网络,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办理民商事案件、刑事诉讼案件和公司法律事务见长。在民商诉讼领域,追求客户利益xxx化,为当事人了上亿元经济损失;在刑事诉讼领域,担任过上百件特、重事案件的人,并以其丰富的经验、扎实的理底以及敬业使数十位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获得了从轻、减轻处罚或无罪。在轰动全国的红蝙蝠一案中,其以原则,不仅令当事人无罪获释,而且为完善我国的刑事立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率旗下律师为国有、私营、外商投资等各类企业提供公司设立、、税务安排、决策咨询、政企协调及证券发行、本土及海外上市等各项法律服务,担任五十余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其带领下,元绪所已了在综合发展中突出专业特色的良性发展道。
律师:副主任、 合伙人。1970年出生,四川大律本科毕业,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并从事律师工作。从业以来本着灵活运用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的旨,先后担任数十家机关、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避免)上亿元的经济损失。擅长建筑、房地产、金融法律业务和刑事。曾先后代理大量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民事、刑事案件,树立了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从业以来曾代理西南综合贸易市场集资修建市场案,在该案中选准了法律运用的切入点,了的形象。在轰动全国的简阳6.22特大交通肇事案中担任者家属的xxx,在该案中进行了大量艰苦的调查取证工作,使肇事者受到,并为者家属争取了巨额赔偿。代理在成都有重大影响的纸桃花案中获得胜诉。担任龙泉林业局曾永虹职权案的辨护人,在该案中不仅进行了大量的取证工作,而且反复造访相关部门,提出了独到的观点,不仅使曾永虹被判缓刑,而且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 … 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已获得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资格证和国家重大投资项目招投标法律事务资格,现已深入了入世相关法律文件和港澳相关法律,并且对现代企业管理有深入研究,能很好地为企业的现代化、正规化、化管理服务。
王和平律师,男,1968年3月出生,合伙人、党支部、四川省律师协会保险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南大律本科毕业。1999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在中国人民xxx成都军区任职十数年,1995年荣立三等功一次。
经过在部队的长期锻炼,秉承部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专研的,为本所律师培养踏实的办案作风作出了表率。思想素质高,作风正派,待人真诚,负责本所的教育工作。此外,基础扎实,办案经验丰富,深受客户的信赖和好评,与他合作过的许多客户和当事人事后都与他成为了朋友。从业以来,王律师办理了大量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在担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法律顾问期间,每年要办理近百件代理案件,为保险公司换回大量的经济损失。2006年3月被成都市评为2005年度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3月被成都市评为2006年度成都市优秀青年律师。
华海涛:副主任、合伙人。1969年3月出生,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及律师专业本科毕业。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及企事业法律顾问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1995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具备律师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资格、符合证监会及司法部对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的从业条件。从业以来,致力于对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的研究和实践,对如何发挥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企事业单位管理中的作用有独到的见解。在十余年的执业生涯中,以担任法律顾问的形式为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及部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通过勤勉尽责的工作,获得了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曾担任轰动全国的都江堰国宴宾馆奔驰车碾死三岁儿童案的被告人,成功将被告的从致人死亡罪为交通肇事罪,使被告获得了缓刑判决;在四川有重大影响的碘盐致使泡菜发黑、发霉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代理被告盐业公司应诉,通过跨越数省的取证和对国家食盐加碘政策法规的正确理解,,法院最终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并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办理传统诉讼案件的同时,将业务重点放在了擅长的公司法律事务、证券法律事务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方面,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公司重组并购、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