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华
人物履历
1982年至2002年在株洲硬质毕华合金厂工作,历任厂供应处长、销售处长、生产安全环保处长、厂长助理兼生产部部长,期间1999年至2000年借调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任生产经营处处长、总调度长;
2002年4月任郴州市人副市长;
2005年10月任郴州市委常委、郴州市人副市长;
2007年1月任郴州市委常委、郴州市人常务副市长;
2011年4月任湖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党委副。
任免信息
2011年8月24日至26日,郴州市第三届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毕华同志的辞职请求,经郴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毕华同志辞去郴州市人民副市长职务,报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xxx次会议备案。
2015年1月30日,湖南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召开选举大会,毕华同志当选为政协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2]
个人事件 违纪被查
2015年2月25日,据湖南省纪委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副毕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3]
双开
2016年5月26日,据湖南省纪委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对省科协原党组、副毕华立案审查。经查,毕华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毕华身为领导干部,理想,意识淡薄,严重违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生活腐化,且在党的后仍不、不收手,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毕华、处分,按相关撤销其省政协委员、常委资格。对毕华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
立案侦查
2016年5月27日,据高检网消息,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副毕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5]
提起公诉
2017年1月3日,据高检网消息,日前,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副毕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株洲市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毕华享有的诉讼,并讯问了被告人毕华,听取了人的意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毕华利用其担任郴州市副市长、湖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党委副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其妻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