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展会

  基本信息

  支持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部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国际半导体照明联盟(ISA)

  丹麦驻广州总馆

  驻广州总馆

  美国驻广州总馆

  英国驻广州总馆

  主办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深圳贺戎环资展览有限公司

  承办机构:

  深圳贺戎环资展览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

  中国电子商会

  中国光学学会

  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

  中国科协新技术开发中心

  国家半导体照明研发及产业联盟(CSA)

  中国光学学会国际会议展览工作委员会

  协办机构: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中电科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协会
精密机械及光学工业协会
印度通信制造商协会
巴中工商总会
新加坡光学与光电子协会

  中国通信学会光通信专业委员会

  中国光学学会光学制造专业委员会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

  光电协会

  广东省光学学会

  深圳市光学学会

  深圳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展会概要

LED产业是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它更好的诠释了“节能环保”的时代主旋律,产业发展得到了各级的扶持,行业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期。2012,我们将联合各级协会,并在的大力支持之下,打造LED上中下游产业的全面盛会。让中国LED产业世界,让世界先进技术国人,这是行业的,也是我们的旨!2012,期待您的支持与参与!

   展览亮点

  1、聚全球主要终端产品生产商和世界级LED产业制造商

  2、展示最前沿的LED产业技术及应用产品;

3、绿色照明,低碳减排,汇聚LED照明、LED光电、LED上游及封装等领域龙头企业共同展示绿色环保节能的LED显示及应用产品。

4、2012中国LED产业高峰论坛,该活动将是LED产业界领军人物专业技术和发展趋势的,高层次、高规格、专业化、市场化、国际性、权威性的活动;探讨全球产业热点、市场发展趋势,推动中国LED产业的发展。

  5、多场重量级采购,缔造上亿商机,现场举办LED采购和供货商洽谈会、采购商和供应商/茶话会给厂商提供更多商机。

   展会旨

  以科技创新、技术促进照明及LED技术的全面发展

  专业展会、精品服务,打造行业全新的国际性展会

  广邀海外客户,深挖国内客户,组织全方位的全球客商

产品展示与技术交流同步举行,开创行业展示新模式

  行业专家与领导齐聚展会现场,共商行业发展大计

   主要展示内容

  (LED半导体照明及饰产品、LED元件及器材、LED技术应用等)

  ◆LED半导体照明及灯饰产品:

LED照饰、LED庭院灯、LED景观灯、LED舞台灯、LED装饰灯、LED交通信号灯、LED广告标识、LED车灯、LED室内照具、LED城市景观灯、室内装饰灯具节能灯泡、吊灯、壁灯、台灯等;

  ◆LED元件及器材:

  LED芯片、LED外延片、发光二极管、大功率器件、LED荧光粉、有机硅、基板、及相关基材、LED封装及配套材料、LED产品控制系统及IC、驱动电源、LED净化及除尘设备LED产品控制系统等;

  ◆LED技术应用:

  LED数码显示屏、户外大屏幕、户外广布系统、LED广告标识、立体发光字、发光模组、LED点阵图文显示屏、LED背光源及应用、LED视频显示屏等;

  ◆平板显示:

LCD、PDP、OLED、FED/SED、3D显示、触摸屏、数字标牌、平板电脑、及其它显示器

  ◆LED制造及检测设备:

点胶机、固晶机、分色/分光机、LED切脚机、光谱检测仪、防潮柜/箱等;

   参展费用

  ★9㎡标准展台 (注:双面开口展位加收1000元费用)

中资企业:¥9800元/个/展期 中外合资:¥10800元/个/展期外资企业:$2000元/个/展期

  每标准展位包括#91;三面围板、公司楣板、一桌二椅、二只射灯、220V/5A电源插座一个、展位铺满地毯、二十四小时保洁、保安#93;。

  ★室内光地 (注:最少36平方米起租,只提供参展空间,不包含任何设施。)

  中资企业:¥1000元/㎡/展期 合资企业:¥1100元/㎡/展期 外资企业:$200元/㎡/展期

   其它

  □封面:20000元 □封底:18000元 □封三:12000元 □黑白整版:3000元

□封二:15000元 □彩色整版:6000元□胸牌:18000元/万 □拱门:3000元/天

  □入场券:18000元/万(入场券3万张起印) □气球:2000元/天

   参展程序

1、参展报名:拟参展单位请填写参展申请表及合同(),表中内容将刊入展览会会刊,故请提供中英文打字稿或用正楷填写清楚,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凡上述证件有虚假者,取消参展资格)及展位选择(展位图附后)一并寄或传真至展览会主办单位办公室; 2、申请展位一周内将参展费用[50%(订金)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余款于2012年3月1日前付清;展位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3、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4、组织单位在收到展台费用后,展会开始前一个月寄《参展手册》给参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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