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亚珊
人物介绍
蔡亚珊,女,生于1986年,人,2008年,她经人介绍,和大自己9岁的陈先生相识。作为后妈的蔡亚珊继女致重伤,孩子两年间7次因伤入院治疗。2013年5月27日,朝阳法院判决离婚,6月13日下午,法院一审认定蔡亚珊犯罪,判处5年刑期,并赔偿孩子经济损失7.6万余元。对此判决,蔡亚珊当庭表示上诉。
可疑疤痕
经鉴定,莹莹胰腺损伤程度属重伤(偏轻);多发损伤,遗留头皮瘢痕3处,瘢痕累计长度为9.7厘米,骨折、烫伤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
2011年12月8日,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接待了一个奄奄一息的小女孩。因为吃了滚烫的荸荠,孩子的口腔、舌头几乎烫烂,不停。
当脱掉这名5岁小女孩的衣裤时,医护人员惊讶地发现,孩子都是伤痕,连部都伤……
谁对孩子这么狠?发现可疑的急救医生,立即报警。
查询孩子病历,这个叫莹莹(化名)的小女孩,自2009年5月至2011年12月,曾7次先后入住积水潭医院、军区总医院、儿童医院等,并被分别诊断为骨折、腹部闭合性损伤、眼外伤、胰体断裂、双足热水烫伤肿胀并有大小水泡,头部、面部、颈部、躯干、右上肢烫伤、右手切割伤等。
其中,2011年4月16日,莹莹因手肘受伤到积水潭医院救治,两周后,她又因双脚烫伤再次到积水潭医院救治。
警方调查之后发现,莹莹的不是别人,而是和她一起生活的继母蔡亚珊。2012年1月,29岁的蔡亚珊被。
糟糕婚姻
你可以认为我十恶不赦,我。我愿意讲出我真实的生活经历,给别人一个借鉴。
是什么让一个年轻女人如此手辣?
蔡亚珊是人,2008年,她经人介绍,和大自己9岁的陈先生相识。虽然陈先生离异还带有不到3岁的女儿,但蔡亚珊觉得陈先生挺好,从身份来讲都可信。
两人在交往期间常带莹莹玩,希望和孩子培养出感情,以后稳定地生活。蔡亚珊说,当时自己很简单、开朗,没心没肺的,她最理想的生活就是有个家庭,简简单单地生活。
但从两人结合开始,这段婚姻就没有被祝福。和公婆的矛盾,从婚礼就开始埋下。
她想办婚礼,但被陈家父母反对,对方说希望两人领个证就开始生活。
婚礼是女孩都不想错过的,在蔡亚珊的下,事情很僵,公婆最后仅象征性地出席了婚礼,看上去不太高兴。
陈家xxx介绍,陈家人始终认为蔡作为一个外地人,当初嫁进来就是带着目的来的,处处跟陈家人要钱,陈家人想见孩子,她也要钱。但这一说法遭到蔡的否认。
对于婆媳间的关系,蔡亚珊觉得丈夫没有作为,在他妈和妹妹前面没有发言权。
矛盾
坐月子的蔡亚珊,没等来婆婆的照料,一次更大的波澜却在这个家庭激荡。
2009年春节,考虑到要给莹莹一个完整的家庭,蔡亚珊从奶奶家把孩子接过来一起生活。但不久,蔡亚珊就怀孕了,她和婆家关系却愈发紧张。陈家人说,因结婚前老人曾不希望蔡再孕,怕莹莹被冷落。
因陈家拆迁,在讨论分配补偿的家庭会议上,陈先生提出分配给他的房产要写上自己的名字,但遭到父母和妹妹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会让蔡亚珊占便宜。而这个要求,被家人认为是蔡亚珊撺掇。婆婆就找上门来,当着还坐月子的蔡亚珊和亲家的面,儿子,在家里做不了主。
但这句句,听得蔡亚珊刺耳,虽说是骂他,实际是骂我。
令蔡亚珊更加反感的是,陈的前妻并未像丈夫所说的再也不联系。她每次来看莹莹,蔡亚珊都觉得她把矛头对着自己。
受到一系列刺激,蔡亚珊得了产后抑郁,她越想丈夫家里的事就越睡不着觉,心情就越发扭曲,脾气越发。
陈家xxx称,陈家人觉得,从拆迁的事以后,孩子就开始。
狠心后妈
妈妈对我不好,我被打的住院。阿姨说我眉毛好看,我回家问妈妈,她用剪刀把我的眉毛剪了,还让我喝刷碗水。
2011年1月,他们在旧居附近租了两居室生活,不接触婆家。
蔡亚珊没工作,天天在家带两个孩子,她开始觉得生活没有希望,多活一天都是痛苦。
莹莹不听话时,她开始控制不住自己,动手打孩子。用手掐她,后来就用擀面杖打,再后来就用筷子伤孩子阴部。打完了她会,但之后仿佛上身,并开始每天都打。
家里的声常惊扰到楼下的邻居。他们记得,楼上的女人和两个孩子刚搬来半年,就经常听到孩子哭叫。楼上动静挺大的,一天两三次,有摔东西声、哗啦哗啦的声音和打孩子声。
莹莹的噩梦没有断过。她记得自从妈妈生小弟弟后,她就开始被打。妈妈一开始用手掐,后来用擀面杖打,一天打我好几次。我不敢哭,因为我越哭,她越打我。
莹莹在家里特别怕蔡亚珊,怕她总是打自己。莹莹从来没吃过炒菜,吃的白面条,还不给酱吃。我只是在爸爸过生日的时候吃过一次有酱的面条。
更甚的是,莹莹事后曾在噩梦惊醒时告诉奶奶,妈妈曾让自己吃大便和尿,她自己的、弟弟的、妈妈的大便,她一点一点吃。莹莹有一个小瓷碗,她要自己刷,蔡亚珊让她把刷碗水喝了。
莹莹所在幼儿园的老师说,莹莹总不来上学,她曾给孩子父亲打电话,但他说孩子被开水烫伤了,之后再也没来上过学。
医生报警
从2010年至2011年间,因和婆家发生矛盾,蔡亚珊将气撒在继女身上,用手掐、擀面杖打、开水泼等方式当时刚4岁半的莹莹(化名),并愈演愈烈。莹莹7次受伤入院治疗,最后因急救医生生疑报警后,蔡亚珊落网。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亚珊在与莹莹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矛盾经常采用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并致其重伤(偏轻)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罪。鉴于蔡当庭自愿,在亲属的帮助下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法院对蔡亚珊所犯酌予从轻处罚。
同时,法院认为,蔡亚珊应对莹莹承担赔偿责任,待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可另行起诉。最终,法院以罪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完毕,蔡亚珊即当庭表示上诉。
本案起诉时,公诉机关曾变更诉讼请求,由认为蔡亚珊涉嫌犯故意罪,改为涉嫌犯罪。但开庭中,被害人xxx则认为,蔡亚珊应该构成故意罪。
对此,承办表示,是指发生在家庭之间,采用、不给吃饭等手段,意图从上、被害人,故意心中怨气。本案中的蔡亚珊因家庭矛盾,把孩子当做工具,采取等方式对莹莹造成、上肆意,并造成重伤的后果,其行为更符合罪的构成要件。
表示,从医学角度说,不能确定被害人身上的伤是什么时候造成的,是长期累积造成的后果,更符合罪的法律要件。故法院未采纳莹莹诉讼xxx关于蔡行为构成故意罪的意见。
后悔女人
蔡亚珊
虽然因被打进过7次医院,但在孩子记忆中,只有三次。
莹莹说,这三次,爸爸都知道,他晚上回来不敢看自己,因为他怕妈妈。
陈先生说,他知道蔡亚珊会趁自己不在家时打孩子。自己在家时,如果蔡亚珊动手,他会,和妻子吵架,吵完了转身离开。
但全家人万万没有想到,这段时间孩子遭受了这么大的痛苦。奶奶看到孩子时,抱着哭得不行了。
现在,莹莹表面上已恢复了往日的活泼,她梳起小辫遮挡头顶的伤疤。
去年1月,在进所半年左右,没有等来丈夫,蔡亚珊却等来了一纸离婚诉状。她不想离婚,但一审、二审,直到5月27日,终审判决下来–离婚,她能预见到的结果。
这里每个都有责任,他的父母,他的前妻,他,还有我。我欠他的我还了,但是欠孩子的,我一辈子还不了。蔡亚珊说。
继女的蔡亚珊获刑5年,让这桩虐童案暂告一段落。但孩子7次因虐受伤入院,前6次都没人怀疑到孩子而报警救助孩子,这足以让我们深思。调研认为,在虐童案的背后,是儿童保律法规存在真空,是家庭和社会存在错误的思想观念,以至于我们看到、知道儿童被侵害,却常默认为事不关己。
专家观点 追访1
Q:如何防止儿童待?
A: 应建立防止虐童强制报告制度
近段时间,关于儿童被性侵、的事件频频见诸,20天内连发8起幼女性侵案等报道更是将儿童权益的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昨天,朝阳法院披露对此类案件调研结果,建立防止虐童强制报告制度。
知情不报致虐童难发现
调研相关刑事案件发现,虐童案有三大特点:一是儿童在受到家庭的后不敢吭声、投诉。即使有邻居、老师、同学、亲戚、医生等知情人发现或知道儿童受到,但也因各种因素未举报或报警,导致虐童案难以发现。二是家庭和社会存在错误的思想观念。很多父母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知情人也存在别人家的事不要管的不正确心态,导致儿童成了最后者。说,此外,虐童案往往发生在单亲、离异重组等结构不稳定家庭。
介绍,我国现阶段相关法律对儿童权益的,原则性明显,缺乏具体,导致在儿童权益方面存在一定的真空。正因体系的缺失,家庭内的虐童事件才一再发生。
应建立防虐童报告制度
现实情况下即使有邻居等发现或知情,也并没有去报警。认为,我国在防止儿童方面缺乏强制报告的相关法律,应借鉴国外儿童的有益做法,探索建立我国的防止虐童强制报告制度。
通过法律有关知情人及对儿童有监管责任的人员或组织有强制报告的义务,对于知情不报者,相应的惩罚措施。例如,儿童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幼儿园、学校等机构和人员应将发现的家庭内的虐童事件及时反映,通过对孩子父母沟通改善教育方式。
追访2
Q:为何没建立强制报告制度?
A:专家 虐童举报尚无专业受理机构
为何如今没有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困境究竟在哪儿?昨天,长期进行青少年工作的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表示,目前问题的根源是要解决配套的受理机构,解决儿童安置问题。
发现后举报给谁成难题
让待的孩子自己去搜集状告父母?张文娟说,罪是自诉案件,除非重伤或死亡,否则公难以介入。
她说,家庭是相对隐私的空间,若公介入不进去,容易导致虐童成为隐性案件,不易被发现。而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则包括明确举报主体是谁?什么情况下应当举报?不举报有什么后果?举报给谁?谁来处理?
目前,举报给谁是xxx的问题。张文娟解释,如果没有一个相应的受理机构,没有儿童机构,冒着风险举报,希望改变孩子处境,但举报流程建不起来,举报便没有任何意义。
儿童应摆脱受
张文娟认为,儿童不单纯是对刑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孩子得到称职的照料,帮助他们改变或摆脱性的照料。
她介绍,很多国家将预防和儿童遭受和忽视作为儿童福利的核心内容,由儿童福利局或儿童局为遭受的孩子提供各种康复性服务。
父母严重不称职的,除追究刑责外,还可能起诉父母,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为这些孩子重新寻找家庭。对此,张文娟呼吁能够及早建立相应制度,明确家庭和之间对孩子的责任,如果孩子面临相应问题,要由出面来重新评估孩子的照料问题。
张文娟认为,现有法律中,一般情况下家庭重伤或死亡的事件才进入公诉程序,但是那个时候已经晚了,孩子成长过程是不可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