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卫生局

情况简介

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7个,县城内直属单位8个,有县医院中医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结核病防治所、中心血站、卫生监督所。其中县医院为乙等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全县共19所乡镇卫生院。全系统床位1183张,每千人拥有床位2.23张,全系统干部职工1724名,其中高级职称154人,中级职称752人,初级735人;学历结构,本科及以上586人,大专492人,中专569人,全县每千人拥有医生3.25人。全县所有医疗卫生单位总占地20427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714平方米。

县级医疗机构设有内、外、妇、儿、中医、五官、皮肤病、传染、急诊等临床科室和检验放射等功能检查科室;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设有内、外、妇、儿、中医、五官等临床科室和检验、放射等功能检查科室。医疗设备精良,技术先进,引进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心脑血管疾病治疗仪、核磁共振、双管螺旋CT等设备,能开展介入、普外、胸外、脑外、泌尿外科、皮肤病及心内、脑内、针灸理疗及骨伤、骨病的诊治与研究。在两所县级医院建成了120急救中心、介入治疗中心、胸腹微创外科治疗中心、脑系科疾病治疗中心、烧伤疮疡科技中海分中心和天津二中心肿瘤医院静海分院,提高了我县的医疗技术水平,皮肤病、烧伤疮疡的治疗技术处于本地区及周边地区处于xxx地位。

领导信息

1、党委:郑大哲,主持卫生局党委全面工作

2、局长:王以铁,主持卫生局行政全面工作。

3、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兼副局长):赵维楅,主持红十字会工作,分管血站工作。

4、副:孙行,分管组织、人事、党建、宣传、文明、人武民兵、老干部、妇女、共青团、机关管理工作。

5、副局长:孟宪民,分管医政、医学会、培训中心工作。

6、副局长:强淑红,分管预防、卫生监督、行政审批、地方病防治工作。

7、工会:郑庆东,分管工会、妇幼卫生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协助局领导搞好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局情况,为局领导的决策和议政服务;牵头沟通科室间工作关系,督促、检查各科室完成任务情况;负责组织会议并负责起草会议等,负责各科室起草文件的把关工作台;负责文书档案工作以及对局领导批示、等的催办、查办工作;负责印章的制度、使用和管理;负责文件的打印和收发;负责电话记录和承办工作;负责和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查办工作;负责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医疗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供应工作;负责机关考勤工作;负责布置、组织机关清洁工作和其他卫生工作以及各项义务劳动;负责机关和本系统的车辆管理;负责机关报刊、等订阅和管理。

(二)医政科

主要职能:负责各医疗单位的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事故,差错、医疗纠纷的调解、调查工作,并为医疗事故鉴定会准备必要的材料;负责个体开业医的考核、发照、验照及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技术培训,业务考核,质量管理,医德医风;负责全县义务献血工作和红十字会工作。

(三)人事科

主要职能:牵头负责全系统的思想工作及卫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系统的人事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员调配、干部考察和任免,惩和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职称晋升评定,聘任工作;负责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

(四)农合办

主要职能:执行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推动各乡镇合作医疗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研究解决合作医疗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审定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全县合作医疗引导资金的管理,对各乡镇合作医疗帐目、定眯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医疗转诊、医药费报销等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医疗运行和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用情况。

(五)审计科

主要职能:对卫生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和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卫生局机关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基建工程予决算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等。

(六)初保办

主要职能:负责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和卫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以及乡村医生津贴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县农村卫生协会和乡村医生协会工作。

(七)预防科

主要职能: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好《食品卫生法》及《传染病管理法》及卫生防病工作,主要包括儿童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劳动卫生非传染病等;负责妇幼保健工作;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 负责地方病防治工作。

(八)财务科

主要职能:负责本系统的财务预算、财务报销审核、拨款;负责财务统计,审核汇总;负责本系统物价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团购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基建、设备购置及维修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新农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建立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合作医疗基金,审批合作医疗补助申请,发放合作医疗补助金等。

(十)工会

主要职能:负责本系统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管理和使用好工会经费,安排组织本系统职工文体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职代会,协助做思想工作和职工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妇女工作。

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拟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提出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控制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对人民群众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3、依据卫生法规、标准,对社会公共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卫生、放射性防护等组织卫生监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卫生行政管理。合理设置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业务管理方法;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医院管理标准;实行医务人员资格认可和医疗卫生机构许可制度;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制定职业规范,进行职业教育;组织医疗事故鉴定;负责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及卫生技术工人等级考核评审和人员工资的管理。

5、制定医学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发展医学教育,培养医药卫生人才,进行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贯彻医结合方针,促进医结合事业的发展。

6、负责组织义务献血;监督管理临床应用血质量。

7、开展妇女儿童保健工作,防治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疾病;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8、实施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卫生政策。

9、制定本县地方防治规划,控制地方病发病率。

10、负责组织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与紧急防疫。

11、参与有关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复杂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的管理。

12、负责卫生信息工作和卫生统计工作。

13、承办县委、县及市卫生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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