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卫生局
简介
根据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长沙市雨花区人民《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机构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雨发〔2011〕3号),保留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局”),正科级,为区人民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根据长沙市和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卫生事业发展的年度、中期、长期规划。
(二)负责全区的医政、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红十字会等业务工作的管理、指导。
(三)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工作,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协调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
(四)负责对全区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及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修订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负责新产品的许可和检验规范制定等六项工作。
(五)负责区属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检查财务工作执行情况,编制统计财务及各项业务数据。
(六)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调度全区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伤病员紧急救援,防止灾后疫情发生和蔓延。
(七)负责本系统劳动人事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技术档案的管理。
(八)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规划、设置审批、技术指导、考核评价、监督。
(九)负责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承办区委、区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卫生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全局党政日常工作,以及后勤、统计、人事、档案、等工作。
(二)医政科
负责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医疗事故调解处理、医疗应急救援、卫生统计等医政工作。
(三)公共卫生科
负责全区社区卫生、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制定社区卫生设置规划、审批、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四)基药管理科
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管理;围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服务模式、运行与补偿机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参与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经费的测算,并对经费使用和医疗卫生服务效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卫生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1名。
四、其他事项
(一)长沙市雨花区红十字会
区红十字会为区卫生局二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二)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局会计核算中心
区卫生局会计核算中心为区卫生局二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三)长沙市雨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区卫生局二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编制28名,其中领导职数1人。
(四)长沙市雨花区卫生监督所
区卫生监督所为区卫生局二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编制22名,其中领导职数2人。
(五)长沙市雨花区妇幼保健所
区妇幼保健所为区卫生局二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1人。
东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区卫生局二级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45名。
(七)长沙市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区卫生局二级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45名。
直属机构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
长沙脑科医院湘雅二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