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财政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和执行县财政中长期规划、方案及其他利辛县行政服务中心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设;拟订和执行县与地方、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编制全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拟订和执行采购政策;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三、管理和监督有关项目投资、科技、环保等基金并办理资金的拨付;参与研究制定我县贯彻国家重要商品流通领域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管理和拨补重要商品储备补贴资金和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
四、管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城市住房支出和土地出让支出;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土地、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管理全县预算外资金和负责财政专户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监督全县xxx发行。
五、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税收,组织农业税收的征管和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财务。
六、监督和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执行会计法律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违反会计法规的个人和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以及其他有关经济类社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会计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七、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政策、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算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制订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
八、负责全县国债管理工作和地方证券、金融、保险等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管理世界银行xxx、外国xxx等国外银行xxx;负责涉外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党政机关外事经费和财政预算内非贸易性外汇。
九、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事指南
1、国有资产所有权变动和资产经营权、管理权的授权转移的审批:提交的材料如下:国有资产所有权变动和资产经营权、管理权的授权转移的审批_报告及相关资料;(必备)财政局窗口 7(工作日) 承诺件
2、国有资本(含依法应享有的权益)变动事宜审批
提交的材料如下:国有资本(含依法应享有的权益)变动事宜审批_报告及相关资料;(必备)财政局窗口 7(工作日) 承诺件
3、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拟定以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收实收资本备案
提交的材料如下: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拟定以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收实收资本备案_报告及相关资料;(必备)财政局窗口 7(工作日) 承诺件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提交的材料如下: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_评估报告及备案表;(必备)财政局窗口 7(工作日) 承诺件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
提交的材料如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_《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9条;(必备)收费内容和标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及证书费[开价[2002] 49号][收费编码:1200212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10元/证IC卡:20元/卡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编码:12002122]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IC卡[开价[2002] 49号][收费编码:12002110]财政局窗口 1(工作日) 承诺件
6、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管理许可
提交的材料如下: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管理许可_单位申请;(必备)财政局窗口 5(工作日) 承诺件
7、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备案
提交的材料如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备案_报告及相关资料;(必备)财政局窗口 7(工作日) 承诺件
8、母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调整及利润分配方案备案
提交的材料如下:母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调整及利润分配方案备案_报告及相关资料;(必备)财政局窗口 7(工作日) 承诺件
9、乡镇人民预算备案
提交的材料如下:乡镇人民预算备案_预算相关资料;(必备)财政局窗口 7(工作日) 承诺件
10、领购财政票据
提交的材料如下:领购财政票据_票据领购簿;(必备)收费内容和标准普通收费票据工本费 [物价局渝价[2001]598号][收费编码:12002210]2.5元/本专用收费票据工本费[物价局渝价[2001]598号][收费编码:12002210]印制费+运杂费/印制总数量×[1-损耗率]财政局窗口 0(工作日) 即办件
11、收费票据工本费
提交的材料如下:收费内容和标准收费票据工本费[][收费编码:]财政局窗口 1(工作日) 即办件
12、缴纳财政票据
提交的材料如下:缴纳财政票据_票据领购簿;(必备)财政局窗口 1(工作日) 即办件
办事流程
一、 向上申请财政资金转报程序
用款单位申请→主管部门签字盖章→财政局分管业务股室初审、登记 →财政局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财政局办公室核稿转报
二、 上级专项指标登记程序
各业务股室按指标文件填写指标追加通知单→预算股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字批准 →追加到各预算单位
三、 国有企业、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各处置单位向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财产目录、会计报表等)→企业产权股初审提出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处置单位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主管部门对评估结果初审并签署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备案手续或下达核准文件
四、 采购工作程序
采购单位申报计划→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审核资金→采购单位转款至采购专户→采购办审批→采购单位验收并填写验收单→采购办审核并从采购专户划款至供应商
五、 会计从业资格证申领程序
申请人员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会计股对申请人员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省财政厅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 国库拨款工作程序
1、 预算内拨款程序
用款单位申请→业务股室按当年指标拨款进度审核→国库股汇审→领导研究审定→国库股拨款
2、 专项资金拨款程序
单位申请→业务股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国库股拨款3、非税收入核拨程序
用款单位申请→业务股室审核→非税局局长审批→国库股拨款
七、 财政统发工资程序
各单位凭编办开具的进编通知单和人事局审核的工资标准提出申请→业务股室审核登记→分管国库领导审批→工资统发中心办理
八、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程序
贫困村持扶贫办审核开具的通知书到农业股审核、登记指标,开出专项资金审批单→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国库股报账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