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办公室
简介 根据古蔺县委、古蔺县人民《关于印发〈古蔺县人民机构方案〉和〈关于古蔺县人民机构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古委发〔2010〕14号),设立古蔺县人民办公室(简称县办公室),为县工作部门。古蔺县人民办公室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委县工作办公室、县科学技术局、县法制办公室牌子。 职能调整
(一)将原在古蔺县教育局挂牌的古蔺县科学技术局职责、原古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责以及原县经济和商务局承担的协调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信贷、税收方面和指导企业股份制等金融管理职责划入县办公室。
(二)取消已由县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原县办公室承担的信息化管理职责划给县经济和商务局。
(四)增加人民防空职能。
(五)增加公务接待职能。
(六)增加指导、监督全县信息公开工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全县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职责。
(七)加强对全县财经工作的协调、服务、指导等职能。
(八)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管理和督查调研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县人民办公室名义发布或的公文,以及县领导的重要讲话材料,办理市、市办公室及市级各部门发送县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请示县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并报县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领导直接召开的乡镇长或部门领导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对上级和县、县会议决定事项及县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领导报告。
(五)根据县领导的和工作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有关部门对需要研究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领导决定。
(六)负责县值班工作,及时向县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组织办理涉及县工作的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案工作。
(八)根据县领导的,组织有关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政务信息和网络舆情,及时反映情况,提出。
(九)受县委托,负责全县各项行政工作目标管理的指导、协调、检查、考核罚等工作。
(十)根据县领导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十一)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县信息公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子政务和网络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依法草拟规范性文件,负责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审查,负责组织行政执法检查,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事宜。
(十四)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指导全县贫困地区人才、技术的培训。
(十五)负责人民防空工作。平时负责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建设,战时负责发布防空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抓员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十六)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县直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
(十七)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对台工作。
(十八)负责县内金融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科技计划、技术研发资金、科技、技术市场、科技信息的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公务接待工作。
(二十一)负责管理县志办工作。
(二十二)负责机关社会治安、卫生绿化、计划生育、财务资产等后勤管理工作。
(二十三)加强机关文明建设,加强人事监察管理,并做好办公室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二十四)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
(二十五)承担县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六)承办县和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古蔺县人民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组织处理日常事务中的文电、收发、运转及会议事务。负责县、政协有关会议及参会市领导的协调联系;负责县办公室印章、介绍信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值班室、会议室管理;负责办理不在专业科室承办范围内的其他文件。
(二)秘书科
负责县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乡(镇)长会议和县、县办公室有关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系;负责以县、县办名义发送的的起草、审核把关工作。
(三)行政科
负责机关财务、总务、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县及机关办公用房的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县机关大院绿化和卫生工作。
(四)督办室(高配副科级)
负责《工作报告》、县及县办公室文件、县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县、县办公室专项督查活动。负责乡镇目标管理工作和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县目标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县委、县民生工程的日常联络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办理涉及工作的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案。
(五)机要科
负责县印章、介绍信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上级文件的收发、、归档工作;负责本级文件印制、分送、归档及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负责保密管理工作。
(六)科
负责组织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机关内保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级领导的安全;协调县机关与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工作。
(七)金融管理办公室(高配正科级)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支持;制定地方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收集我县银行、保险、证券系统业务数据报表;指导地方金融工作;负责地方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参与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经营活动的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加强社会信用和金融生态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参与中小企业基金的运作管理工作;承办市金融办、县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接待办公室(高配正科级)
负责上级机关和外地来蔺开展公务活动的领导及随行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县委、县、县、县政协重大会议的服务工作;负责县委、县、县、县政协赴外学习考察的联系服务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县级部门接待业务。
派驻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有关的情况。其工作职责、工作关系、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组织领导等按照县委、县和上级相关执行。
人员编制
古蔺县人民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8名(含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单列管理行政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领导职务按县委配备。
单列行政编制7名。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根据《古蔺县乡镇和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古委办发〔2008〕16号)核定的公务用车控制数予以核定。
其他事项
(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负责研究全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扶贫开发资金的筹集管理和扶贫物资的分配管理;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的监测统计;承办县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下设综合股、计划股。核定行政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按正科级配备)、副主任1名(按副科级配备)。
(二)县委县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县涉台事务实施统一归口管理;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对台工作计划;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对台工作,加强开展对台经贸和吸引台资工作,负责有关投诉事宜;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文化、教育、卫生、科技、学术、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的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管理和审批记者在古蔺采访事宜;组织指导台胞接待工作和全县台胞台属工作,指导联谊会工作;负责对台日常工作,承办县交办的其他对台事项。核定行政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按正科级配备)。
(三)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发展战略;负责科技计划、技术研发资金、科技、技术市场、科技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民营科技机构;负责组织技术交易活动;加强对科技人员管理,组织技术培训和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工程;承办县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下设科技股。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按正科级配备)、副局长1名(按副科级配备)。
(四)县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指导,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承办上级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县、县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布前的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全县执法培训,负责组织培训法制工作人员、县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县、乡镇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备案工作;承办县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完成县交办的其他工作。下设综合股、行政复议监督股。核定行政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按正科级配备)、副主任1名(按副科级配备)。
(五)古蔺县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平行审批的事项组织协调,对审批项目的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查;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组织部门窗口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负责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承办县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综合股(信息管理股)、并联审批服务股、招投标管理股、协调督查股。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按正科级配备)、副主任1名(按副科级配备)。
(六)古蔺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和修订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全县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协助县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负责全县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组织指导应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和应急交流合作;指导全县抗灾救灾工作,对救灾资金和物资提出分配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使用情况;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承办县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综合股、应急救灾股。核定行政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按正科级配备)、副主任1名(按副科级配备)。
(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